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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3日,长安汽车发布公告称,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长安汽车”或“公司”)于2022年12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,审议通过《关于收购长安新能源部分股权的议案》,同意公司收购重庆长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(以下简称“长新基金”)持有的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长安新能 源”或“标的公司”)7.71%股权和重庆两江新区承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(以下简称“承为基金”)持有的长安新能源2.63%股权,交易总金额为13.32亿元。
长安汽车表示,本次交易完成后,公司持股比例将由40.66%增加至51.00%,长安新能源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。
对于本次交易的目的,长安汽车指出,长安新能源是公司“香格里拉”战略的核心载体,承载长安汽车向新能源转型的战略使命。2020年出表是为了增强长安新能源的发展活力,提高其运营效率,增强核心竞争力。本次收购目的是加强长安汽车与长安新能源的战略统筹和资源协调,加速打造长安新能源成为行业领先的数字电动汽车引领者。
同时,其透露,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批准,预计于2023年一季度完成,基于长安新能源2022年6月30日的财务信息推算,交易完成后预计将增加公司净利润约35亿元。